关于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转回原籍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确保我市高校毕业生档案规范、有序、安全转递,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档案接收对象:拉萨籍(高考时户籍在拉萨)高校毕业生。三、档案接收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北路17号拉萨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档案接收方式: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学校专人派送、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使用有“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且封套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请毕业生档案寄出后,及时联系我局确认档案接收情况。
2024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次仁平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