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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1-16 19:25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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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社局依照职责定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持续优化整合工作力量,全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确认工作,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情况。目前,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86所。2024年,新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3所,办学许可延续学校20所,办学地址变更学校2所,校长变更学校1所、法人变更学校1所、增加工种学校5所、证书补办学校1所二是劳务派遣公司变更情况。目前,全市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公司共142家。2024年,新办18家,延续65家,法人变更2家,经营地址变更1家,实缴资金变更2家,备案4家,注销17家。三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变更情况。目前,全市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公司共44家。2024年,新增12家,延续7家,变更法人3家。四是企业特殊工时申请情况。2024年,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企业33家、涉及职工人数6258人,包括交通、旅游、住宿、餐饮等近100个行业

(二)行政管理工作

一是劳务派遣机构监管。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原则,结合全市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工作实际,2024年1-4月份,组织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活动核验工作,核验123家。确保了劳务派遣机构合法有序、安全规范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充分发挥劳务派遣机构在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中积极作用。二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备案、谁监管”原则,结合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实际,2024年12月起,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预计2025年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三是民办培训学校日常检查。根据《西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办学要求、规范办学行为,结合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7次,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障了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

(三)行政执法工作

是严格检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原则,依法实施劳动保障检查2024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专项检查5次、检查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149个;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30余次、检查用人单位130余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联合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余家部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3次,随机抽查企业14家、在建项目4个,对企业规范管理、制度落实、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3个,已责令整改,并在西藏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开。是依法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工作实际,2024年,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206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1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立案处置欠薪案件222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9%,1500余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800万余元三是严惩重罚。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要求,2024年,列入并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对象企业17家,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7起,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9起

(四)行政确认工作

立足工伤服务标准化建设,突出服务的主动性、便捷性和满意度,严格落实工伤认定案件“三审核”制度(登记时初审、调查中祥审、决定书复审),努力为工伤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及时探讨受理的工伤特殊案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在提升部门工伤政策综合水平的同时,使工伤认定结论更加精准。严格把好劳动能力鉴定“四关”(初审关、评审关、效率关、服务关),提前一周通知申请鉴定人员参加现场鉴定需准备的材料及相关要求,在鉴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劳动能力鉴定场所须知》,对参加现场鉴定人员出具《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详细告知鉴定流程、领取鉴定结论须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申诉渠道以及工伤待遇申请部门等,对行动不便和病情较重的职工优先安排鉴定,切实做到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服务人性化、鉴定结论客观化。2024年,依法受理工伤认定510件,集中开展现场劳动能力鉴定10次、鉴定430人,法定时限内案件办结率100%,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履职缺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用工管理不到位,依然存在用工管理混乱,工程招标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到岗率较低等现象,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自然人现象未彻底消除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到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立案率较低,欠薪刑事追责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且执行力度不强,绑架讨薪”增多,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现象多发频发,对违法“讨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待提升。三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多数因收集欠薪事实依据不充分等现实因素,维权处于劣势地位,增加诉讼维权难度,部分农民工甚至无法分清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四是劳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工作人员缺乏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专业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并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涉及新业态的有关政策和行业规定较为生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人社局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和不足,精准施策,补齐短板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整合优化日常监管力量,以最优化的监管力量做到监管成效最大化,把执法检查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贯穿至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工作全过程。二是着力提升责任单位的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持续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实名记录、分包单位农民工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制度。三是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组织有关部门骨干力量开展专项排查,以加强横向跨部门单位协作、纵向贯通市县(区)联动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联合惩戒机制的刚性约束和有效性,以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四是提升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加大集中培训和跟岗轮训力度,更加突出维护“新业态”从业者权益要求,不断提升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法治精神和执法水平。五是持续加强工伤和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严格落实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扎推进工伤档案信息化建设,动态开展数字化扫描,优化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推动劳动能力鉴定规范化水平再提升。六是加大普法宣传广度和深度。以劳动保障、社会保险、仲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政策普法宣传力度,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与时俱进提升劳动者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水平。同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良好氛围,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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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9日

责任编辑:朱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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