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拉委办发〔2019〕84号)文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市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预算草案,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局机关9个内设机构和下属7个事业单位。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牧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伤失业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仲裁管理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科;下设 7个事业单位(正科级)分别是: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中心。
三、部门预算构成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牧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伤失业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仲裁管理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科;下设 7个事业单位(正科级)分别是: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中心。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236.57万元,比上年增加5028.81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2026年目标任务较上年显著增加,特别是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领域,2026年所需资金显著增加。其中:教育支出421.36万元,占总支出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52.27万元,占总支出的96.19%;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占总支出的1.1%;卫生健康支出206.94万元,占总支出的0.89%。支出预算23236.57万元,比上年增加5028.81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202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显著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81.52万元,其他教育支出增加421.36万元。
(二)2026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财政收入总数23236.57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7591.39万元,占总收入的32.67%。较2025年预算7065.46万元增加525.93万元增长7.44%,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增加(自2025年11月起,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5645.180万元,占总收入的67.33%。较2025年预算11142.3万元增加4502.88万元增长40.41%,主要是2026年目标任务较上年显著增加,特别是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领域,2026年所需资金显著增加。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6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支出总计2323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1.39万元、项目支出15645.18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3025.79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支出86.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1.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600万元;老年福利0.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9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64.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67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256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其他教育支出42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3.82万元。
(四)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6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3236.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28.81万元增长27.62%。其中: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7591.39万元,占总收入的32.67%。较2025年预算7065.46万元增加525.93万元增长7.44%,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增加(自2025年11月起,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5645.18万元,占总收入的67.33%。较2025年预算11142.3万元增加4502.88万元增长40.41%,主要是2026年目标任务较上年显著增加,特别是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领域,2026年所需资金显著增加。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236.57万元,比上年增加5028.81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2026年目标任务较上年显著增加,特别是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领域,2026年所需资金显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236.57万元,比上年增加5028.81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2026年目标任务较上年显著增加,特别是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领域,2026年所需资金显著增加。其中:1、基本支出预算7591.39万元,较2025年预算7065.46万元增加525.93万元增长7.44%,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增加(自2025年11月起,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06.97万元比上年预算3014.8万元增加492.17万元,增长16.33%,主要是人员增加;商品服务支出278.61万元较上年预算261.28万元增加17.33万元, 增长6.63%,主要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5.81万元,较上年预算3789.38万元增加16.43万元,增长0.43%,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增加(自2025年11月起,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2、项目支出15645.18万元,较2025年预算11142.3万元增加4502.88万元增长40.41%,主要原因是:2026年目标任务较上年显著增加,特别是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领域,2026年所需资金显著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81.52万元,其他教育支出增加421.3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1行政运行3226.99万元6244.3万元,比2025年6244.3万元减少3017.31万元,减少48.32%。主要是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77万元,比2025年1887.65万元减少1886.88万元,减少99.96%。主要是科目调整。将抚恤金调整到其他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3机关服务30.74万元,为新增科目,用氧经费30.7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4综合业务管理116.22万元,为新增科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9万元,比2025年9.4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4.26%。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劳动监察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126万元,较2025年300万元减少174万元减少58%,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558.92万元,比2025年3060万元减少501.08万元减少16.38%,主要是科目调整,将退休人员护工费列入其他科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14.8万元,为新增科目,将退休人员护工费1114.8列入该科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5.7万元,比2025年70减少24.3万元,下降34.71%。主要是劳动能力鉴定经费和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服务费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6万元。为新增科目,将仲裁经费列入该科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16引进人才费用570.3万元。为新增科目,将考录经费列入该科目。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86.65万元,比2025年760.35万元减少373.7万元,减少49.15%。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1.34万元,比2025年290.66增加50.68万元,增加17.44%。主要是人员增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万元,与2025年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7就业补助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3600万元,比2025年4200万元减少600万元,减少14.29%。主要是清算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承担部分。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7就业补助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123.6万元,比2025年916.06万元增加9207.54万元,增加1005.12%。主要是随着时间推移,高校毕业生和农牧民就业创业补贴需求增大。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0社会福利2081002老年福利0.24万元,比2025年0.13万元增加0.11万元增长84.62%,新增1人。
(18)医疗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4.27万元,比2025年139.88增加24.39万元,增长17.44%。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19)医疗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67万元,比2025年36.33万元增加6.34万元,增长16.45%,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20)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56万元,比2025年218万元增加38万元,增长17.43%,主要是因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7591.39万元。较2025年预算7065.46万元增加525.93万元增长7.44%,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增加(自2025年11月起,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3506.97万元,较2025年增加792.17万元,增长16.33%,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工资528.98万元、津贴补贴1443.58万元、奖金16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1.34万元、职业年金75万元、职42.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3万元,住房公积金2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2.2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792.17万元,增长16.33%,主要是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8.61万元,较2025年增加17.33万元,增长6.63%,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39.7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0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39.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1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261.28万元增加17.33万元,增长6.63%,主要是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5.81万元,较2025年增加16.43万元,增长0.43%,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生活补助3613.64万元、医疗费补助2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77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16.43万元,增长0.43%,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安排“三公”经费54.1万元,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增长74.52%,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1万元,比上年增加26.1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2026年需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空编20%,新购置1辆、购置后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85人次,主要对口援藏省(市)交往交流交融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8.61万元,比上年增加17.33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421.3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421.36万元,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为拉萨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教学及实训能力提升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房屋5523.92平方米,车辆7辆,设备及家具4308个,其他固定资产6000个,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车辆较2025年减少2辆,已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报废处置。
六、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目38个,资金23236.57万元,实现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基本支出12个,资金7591.39万元;项目支出26个,资金15645.18万元。项目支出具体为:考录经费570.3万元,劳动监察专项经费9万元,劳动能力宣传鉴定费30万元,困难人员慰问经费60.94万元,法律事务经费21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1053.92万元,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60万元,用氧工作经费30.74万元,拉萨市职业技能大赛经费66万元,拉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经费13.99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3万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2.6万元,机动经费150.1万元,退休干部职工护工费1114.8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0121万元,“两新”组织党员活动0.77万元,党建经费25万元,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第三方服务费15.7万元,仲裁(协商调解)经费26万元,公益性岗位工会经费3.49万元,全市正高级专技人员疗养费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金1500万元,拉萨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教学及实训能力提升项目421.36万元,拉萨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中心采暖项目297.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资金5万元,公车购置经费26.1万元。
其中本部门重点目标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债券债务。
(二)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责任编辑:朱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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