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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08 16:37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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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拉委办发〔2019〕84号)文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市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预算草案,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牧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伤失业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仲裁管理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科;下设 7个事业单位(正科级)分别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中心。

第二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12157.16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2157.1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70.43万元,占总支出的96.8%。

2、住房保障支出204.44万元,占总支出的1.7%。

3、卫生健康支出182.29万元,占总支出的1.5%。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2157.1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880.33万元,占总收入的24%。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9276.83万元,占总收入的76%。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支出总计1215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33万元、项目支出9276.83万元。

基本支出2880.3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2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8.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07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204.44万元。

项目支出9276.8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157.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05.9万元,增长4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80.33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1.11万元,增加14%;项目支出预算为9276.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37.19万元,增长46%。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57.1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505.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57.16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05.9万元, 比上年增长40%。

基本支出预算2880.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21.01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3.24万元, 减少4.4%。商品服务支出227.84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5万元, 增加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7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7万元,增加3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1.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

项目支出预算927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6.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37.19万元,比上年增长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3354.8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002.54万元,下降30%,主要是保障性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为41.77万元,2021年无该项经费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为66.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64.5万元,下降84%,主要是保障性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为15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一致,无增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为5245万元,2021年无该项经费科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为379.4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77.74万元,增长273%,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为227.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4.5万元,增长593%,主要是加大了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力度。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为11万元,2021年无该项经费科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为1583.0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38.04万元,增长546%,主要是其他社会保障类资金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272.5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5.77万元,增长15%,主要是因为社平工资增加,导致社会各类保险费用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为15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00万元,增长50%,主要是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资金量也相应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为76.4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028.53万元,下降97.5%,主要是该部分资金列入到直达资金中。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为148.2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9.45万元,增长15%,主要是因为社平工资增加,导致社会各类保险费用增加。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为34.0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47万元,增长15%,主要是因为社平工资增加,导致社会各类保险费用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204.4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6.83万元,增长15%,主要是因为社平工资增加,导致社会各类保险费用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2880.3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60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8.48万元、津贴补贴1195.74万元、奖金12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2.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8.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万元,住房公积金204.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11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277.55万元,增加12%。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4万元。其中:办公费13.7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3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66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71.5万元, 增长4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万元。包含: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86万元、医疗费补助11.84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12.07万元, 增长31%。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 比上年预算无增减。公务接待预算0万元, 比上年预算减少1.9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预算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6万元。暂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预算,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无预算安排。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215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3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9276.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4.5万元。分别为企业网上申报社保系统维护及安全证书费99.5万元,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经费60万元,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项目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业务用车9辆;单位暂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预算资金总计12157.16万元(包含基本支出2880.33万元;项目支出9276.83万元)

1、2022年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计资金12157.16万元。具体为:“两新”组织党员活动0.86万元,党建经费4.1万元,退休干部职工护工费969.6万元,考录工作经费400万元,机动经费125万元,五大保险宣传资料印刷10万元,法律事务经费25万元,拉萨市存进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创业资金500万元,劳动监察专项经费15万元,企业网上申报社保系统维护及安全证书费99.5万元,网络系统维护费22.8万元,惠民业务系统售后服务费10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19万元,拉萨市人力资源市场档案室加固项目38.98万元,困难人员慰问经费48.4万元,拉萨人才编辑费20万元,城乡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379.46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市级承担资金1500万元,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项目95万元,驻村工作队经费41.77万元,就业补助资金4650万元,人力资源市场附属项目37.5万元,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第三方评价费60万元,仲裁办案经费5万元,“十四五”规划社保事业发展经费10万元,“十四五”规划就业经费8万元,高龄补贴0.06万元,干部职工意外伤害险1.33万元,扫黑除恶经费2万元,疑难信访资金1万元,办案补贴6万元,SIYB创新创业培训40万元,创业分享会10万元,高校毕业生区外创新创业交流30万元,创业led展示平台15万元。

2、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我局无重点预算绩效。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局年初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局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张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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