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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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前户籍在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区内高校的毕业生),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1.初次享受补贴应为毕业5年以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2.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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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要】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
空白表格 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2.【必要】 毕业生身份证
示例表格 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3.【必要】 毕业证
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4.【必要】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复印件
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5.【必要】 就业创业证
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6.【必要】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示例表格 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7.【必要】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基本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17〕142号)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