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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18:41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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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机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帮助企业享受稳岗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上年度在我区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机构、企业,尽快登录“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开展稳岗返还网上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0891-6305941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9

责任编辑:张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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