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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拉劳人仲【2026】164、165号)

发布时间:2026-05-14 19:47
来源: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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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仁青曲吉、毕鑫诉你单位拖欠工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拉劳人仲【2026164、165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和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63010时00分在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夺底北路17号405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1-6323194

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513

责任编辑:次仁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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