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各劳务派遣机构: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相关规定及《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及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劳务派遣机构需于3月31日前将核验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审核。截至3月20日,仍有45家劳务派遣机构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及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请还未参加2025年度核验的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31日前按要求报送相关核验及信用等级评价资料,逾期未报的,将视为未参加年度核验,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及信用等级评价的劳务派遣机构名单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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