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城关区东鑫汽车维修部(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40191MADG9D616P):
本委依法受理黄龙权诉你单位劳动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案号:拉劳人仲【2025】336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夺底北路17号405室),逾期视为送达。
裁决结果:被申请人拉萨城关区东鑫汽车维修部(个体工商户)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黄龙权支付工资7600元(大写:柒仟陆佰元整)。
申请人不服本裁决,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6323194
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次仁 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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