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季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1MAC4JX7A2H):
本委依法受理贾福来诉你单位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案号:拉劳人仲【2025】112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夺底北路17号405室),逾期视为送达。
裁决结果:支持所有仲裁请求。
如不服本裁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次仁平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