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3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相关程序,对我市事业单位在执行党和国家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和集体进行奖励。目前,经逐级择优推选,审核把关,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墨竹工卡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尼玛卓嘎等7人为拟记功个人对象,林周县卡孜乡小学为拟记功集体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记功个人和集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表彰奖励)科反映。
联系电话:0891-6337525,传真0891-6861374;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3号拉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表彰奖励)科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拉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名单
(7名)
刘 娇 娇 林周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2020年拉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集体名单
(1个)
林周县卡孜乡中心小学
责任编辑:张国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