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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关于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各类工资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26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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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综合应用工作、城市“一卡通”工作,发挥社保卡便民、利民、惠民作用,方便广大参保人员享受高效、规范、安全的“一卡通”服务,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7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各项工资待遇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为逐步推进社保卡综合应用工作、城市“一卡通”工作,2021年2月1日,我市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及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等人员的工资待遇将逐步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不再使用非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新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需提供已激活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号码,养老保险待遇将通过社保卡统一发放。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使用非社保卡金融账户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申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账户(申领流程见附件一),社保卡申领期间不影响待遇发放,申领完成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后,相关待遇将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并以短信形式告知待遇领取人员(逾期未办理的,将影响后续待遇领取)

四、社保卡有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社保账户可用于就医购药,金融账户具有一般银行借记卡的金融功能。已领取社保卡但未激活金融账户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到发卡银行(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标识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具体网点见附件二)。不确定社保卡金融账户是否激活的,请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查询确认。

五、根据《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各合作银行在开展社会保障卡申领、发放、激活和补换卡服务时,要严格遵守个人自愿选择原则,不得擅自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换持卡人社保卡。”新办、补换社保卡时,申请人均可自主选择具备社保卡合作资质的发卡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干预。

六、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办〔2022〕23号)文件要求,原卡和新卡不属于同一银行的,应按照跨省通办的要求,3个月内只允许持卡人进行一次跨行换卡,跨行补换卡时应回收原卡并逐级退回。

七、因高龄、疾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可向发卡银行服务网点(附件二)申请提供社保卡办理、金融账户激活等上门服务;完全没有自理能力(瘫痪、精神病、抑郁等)、长期居住境外的退休人员以及年龄达到8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暂无需办理社保卡

特此告,请互相转告。如有疑问,可致电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附件:1.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

2.拉萨市社保卡银行服务网点

咨询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0891-6835075

拉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0891-6331814

自治区人社厅咨询服务热线12333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

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

一、新申领社保卡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拉萨市三级政务大厅二楼社保卡窗口(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或拉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等进行数据采集,采集完成后到各银行网点(附件二)办理即时制卡并激活金融账户。

二、补换社保卡

持卡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发卡银行注销原社保卡金融账户后,前往各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附件二)申请办理新的社会保障卡。

三、其他社保卡业务

1.修改重置社保卡社保账户密码。持卡人携带实体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拉萨市三级政务大厅二楼社保卡窗口或拉萨市各级社保机构等,进行社保卡密码修改或重置。

2.修改重置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持卡人携带实体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标识的银行)进行金融账号密码修改或重置。

3.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解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激活或超过6个月无交易,导致金融账户被自动冻结的,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实体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解冻业务。

4.修改预留联系方式及常住地址。持卡人可登录“拉萨掌上社保”APP,在社保卡业务功能菜单内,修改本人办理社保卡时预留的联系方法和常住地址。

5.社保卡邮寄服务。已申请办理社保卡(一般制卡流程)且需要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社保卡的,可登录“拉萨掌上社保”APP,在社保卡业务功能菜单内申请邮寄社保卡,申请成功后将由发卡银行进行邮寄。

附件二

责任编辑:张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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