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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 办实事 保发放 惠民生

发布时间:2023-04-06 22:28
来源: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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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藏人社发〔2023]12号)文件要求,拉萨市社保中心迅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扎实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自 2023年 1月 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3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220元的基础上增加 10元。

提前安排部署。拉萨市积极组织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开展集中办公培训,认真学习政策文件,部署和落实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提标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协调配合。为确保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到账,拉萨市社保中心根据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数,认真做好测算,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申请提标资金。切实履行职能,并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维护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确保参保群众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严格审核发放。严格按照自治区提标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应发基础信息,对标时间节点生成发放数据,补发人员及相应资金额度,做到不错发不漏发,准确足额发放,确保所有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在 3月份领到增加的基础养老金。此次调标,惠及全市43250名 60岁以上到龄待遇领取人员,涉及金额共计1300.4033余万元,现已全部落实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深切关怀,有利于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拉萨市社保中心将以此次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标为契机,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将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优化经办服务,提升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加快全市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当好排头兵。

责任编辑:次仁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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